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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质量控制风险点归总与分析


审计质量控制风险点归总与分析

  
    审计质量是国家审计的生命线,审计过程中加强审计质量控制是审计机关工作的核心内容,如何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是国家审计较长时期内必须不断研究和完善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控制审计质量的前提是提前找准审计风险点,在审计各关键环节设置风险点,针对此类风险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将审计质量控制前置,以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发生概率,提高审计质量。通过对国家审计项目具备的共通点的分析,笔者尝试归纳出审计质量控制的7个关键环节,并找出风险存在隐患,供审计时参考。

  风险点一:编制审计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根据审计项目的规模和性质,安排适当的人员和时间,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审前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中所确定的审计目标、范围、内容和审计重点应符合审计工作方案要求,确定的审计方法、方式等应当科学、合理、可操作。在审计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不同,经审核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整。

  (二)风险点。

  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调整过程中,因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确定不当,造成重大问题应当被审计而未审计。

  风险点二:收集审计证据

  (一)主要内容。

  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有针对性地按照有关规定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证据、编制取证记录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应具备真实性、适当性和充分性。

  (二)风险点。

  事实认定不清楚,审计证据不充分、不适当,与事实或实际数据不符,缺乏说服力或所取得的证据不能直接或间接支撑审计结论。

  风险点三:确定交换意见内容

  (一)主要内容。

  现场审计结束前,审计组(小组)根据审计情况和发现问题编写审计报告(交换意见稿),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审计情况,听取被审计单位意见。

  (二)风险点。

  审计报告(交换意见稿)反映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数据有误;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审计报告中未予报告或者未如实报告;审计报告问题定性不准确,引用法规不恰当等。

  风险点四:出具审计决定书或移送处理书

  (一)主要内容。

  审计组根据审计实际情况,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直接提出处理处罚意见,代拟审计决定书;不属于审计职权范围的,提出移送处理意见,代拟审计移送处理书。

  (二)风险点。

  审计查证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数据有误,作出的审计决定不适当,法律依据不充分或移送部门不恰当等。

  风险点五:出具审计报告

  (一)主要内容。

  审计组针对被审计单位在关于对征求意见的回复意见中所提出的有异议的问题进行核实,对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予以研究,确定正式审计报告内容,代拟出具审计报告。

  (二)风险点。

  审计报告中审计评价缺乏证据支撑,所反映问题定性不准确,引用法规不恰当,提出审计建议不恰当或对交换意见过程中被审计单位提出的意见的采纳情况缺乏合理性等。

  风险点六:督促整改落实

  (一)主要内容。

  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组发出的通报、征求意见内容或审计报告后,对证据确凿、无争议的问题是否采纳审计组提出的建议,是否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有重大危害的问题是否立即纠正消除隐患等。

  (二)风险点。

  对审计发现问题经向被审计单位通报或出具审计报告后,被审计单位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审计组也未对其进行跟踪,导致问题不能消除、危害进一步扩大等情况发生,与跟踪审计的初衷相违背。

  风险点七:归集审计档案

  (一)主要内容。

  审计项目终结后,审计组立卷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收集与项目有关的材料,建立审计档案,经复核合格后交由办公室封存保管。

  (二)风险点。

  审计取证、底稿等文字材料不齐全、不规范,或与反映事实不一致;其他立项类、结论类、备查类等文书不齐全,不规范。

发布时间:2012-09-21 14: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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