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计报告编制要求
报告内容
专项审计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说明部分
1.说明委托方名称(被审计企业名称)及委托目的(审计目的);
2.说明会计责任、审计责任、审计依据。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日期、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注册号码、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住所,经营范围。
2.简述项目情况。
三.基金项目合同及相关规定
1.项目申报时间、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立项代码、取得创新基金资助金额及资助方式。
2.项目投资总额。
3.创新基金用途。
4.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情况。
四.合同执行期间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资金支出情况
3.项目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实现销售收入情况(按年度分列)
(2)项目成本情况
(3)项目缴纳税金情况
(4)项目应承担的期间费用
(5)项目实现利润
五.报告附注
1、会计政策注释。
2、企业适用税种及税率。
3.主要财务指标注释。
基本要求
一.审计报告必须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
二.审计报告必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加盖事务所公章;
三.审计报告必须加盖齐缝章或每页加盖专用章;
四.上报的审计报告必须是原件;
五.必须附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发布时间:2012-09-25 15: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