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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技术评估


专有技术评估
 


    一、专有技术的概念  
    国际商会有释:“专有技术意指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和技术经验或其积累,所有这些都是在实用中实现或施用某些技术以单独或联合达到工业生产目的所必要的”。
     资产评估》教科书有解:“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是指未经公开、未申请专利的知识和技巧,主要包括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材料配方、经营诀窍和图纸、数据等技术资料。”
   
    二、专有技术和技术  
    专有技术是一种技术,但又不是一般的技术,它与一般的技术的区别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1)实用性。专有技术必须是一种成熟技术。能够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操作,它才有存在价值。不能操作的技术不能称为专有技术。
    (2)新颖性。专有技术所要求的新颖性不是专利技术的新颖性。专有技术并非必须具备独一无二的特性,但它也决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得到的专有技术的新颖主要体现在它的技术先进性,即在同类技术中的领先程度。
    (3)获利性。专有技术必须有价值,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或竞争优势。专有技术的获利性主要体现在专有技术对企业的贡献率上。
     (4)保密性。大凡资源都具有稀缺性,专有技术作为一种知识资源要保持它的稀缺性就必须采取一定的保密手段。
     以上4种特性中最主要的是获利性和新颖性。获利性主要表现在专有技术价值创造中的贡献率,不仅高于有形资产,而且高于一般技术等无形资产;新颖性主要表现在专有技术和同类技术相比处于领先水平。
   
    三、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
    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都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知识型资源。两者虽然都以设计资料、技术规范、图纸、数据等技术资料形态存在,但从法律角度讲却是不相同的,其主要区别表现如下:
    (1)专有技术具有保密性,而专利技术则是在专利法规定范围内公开的。
    (2)专有技术的内容范围广,而专利技术通常只包括3种,即发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其他知识产权还有版权及相关权利、工业品外观设计、集成电路布局设计等。
    (3)专利技术有明确的法律保护期限,专有技术没有法律保护期限。
    (4)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保护通常按《专利法》、《著作权法》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条文进行,专有技术保护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所以,在签订技术贸易合同时必须有对专有技术保密的条款。
 
    四、专有技术的功能
    (1)价值功能。专有技术的价值功能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一是专有技术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可以在技术市场上交易,使专有技术拥有者的劳动得到补偿和实现;二是专有技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相互作用,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价值,使专有技术拥有者获得超额利润。
    (2)服务功能。专有技术作为一种知识资源,可以存在于图纸、资料、磁盘、磁带等载体之中,也可以存在于人的大脑等载体之中,存在于图纸、资料、磁盘、磁带及其他产品载体之中的专有技术可以通过技术市场、商品市场实现价值;存在于人的大脑之中的专有技术,则需要咨询服务使其服务功能得以转换。
    (3)共享功能。专有技术作为一种知识资源不仅可以复制,也可以共享。即使一个没有参与过专有技术开发的人,只要掌握了专有技术的使用方法,也照样可以使用,没有必要再去重复专有技术的开发过程。所以,专有技术在商品交易和服务转换中,所有者出售的只是复制品,而不丧失所有权。
    (4)再造性。新的知识的产生总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识基础之上的,如果能够在他人已有的知识基础之上进行学习和创新,会省去大量重复性学习和探索的时间和劳动。而人们会在知识共享中,不同的主体拥有知识还会产生碰撞,产生新的知识的火花,带来新知识的产生。所以,专有技术也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而且一个可以再造的开放系统。

    五、专有技术的鉴别
    专有技术的鉴别带有明显的事后追溯性。对于带有事后追溯性的事物鉴别,人们往往采用特性鉴别法,即以某事物的特性作为标准来区别其他事物。专有技术鉴别亦是如此。前面讲过专有技术具有4个特性,凡符合这4个特性者都可称作专有技术。但为了便于操作,这里不妨推荐一种简便的鉴别方法,即以某一技术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贡献率和这一技术在同类技术中的领先程度为标准,鉴别已有的各种技术成果和知识积累。技术的贡献率可以运用经济方法从该技术在企业的市场绩效所占的份额求得,也可以从企业价值链所处的位置估得。技术的领先程度可以应用技术方法通过资料检索、专家鉴定测得。然后,再以技术的贡献率作横坐标,以技术的领先程度作纵坐标,把鉴别所得数值一一列入坐标,便可以得如下一个矩阵图(图1):
     根据这个矩阵图,就可以把自己拥有的技术成果和知识积累分成4类:
     Ⅰ类:低贡献、低水平,不具有专有技术的特性。
     Ⅱ类:高贡献、低水平,属于半专有的适用性技术。
     Ⅲ类:高贡献、高水平,属于专有技术。
     Ⅳ类:低贡献、高水平,属于半专有单项或不成熟技术。

    六、专有技术评估
    影响专有技术价值评估的因素主要有:
    (1)专有技术的使用期限。专有技术作为一种知识、技能、技巧虽然自身不会失效,但却会因为技术进步、市场变化等原因使其丧失或减少使用价值。因此,专有技术的使用期限应根据同类技术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情况及自身保密情况进行估算。
     (2)专有技术的预期获利能力。专有技术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是专有技术本身应具有的,而专有技术的价值则在于专有技术的使用所能产生的超额获利的能力。因此,专有技术的预期获利能力可以根据专有技术的直接和间接获利能力来推测。
    (3)专有技术的市场供求状况。专有技术或专有技术服务的价格也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市场需求越大,其价格越高,反之越低。
    (4)专有技术的领先程度和成熟程度。从专有技术自身来说,一项专有技术处于同类技术数一数二的位置,就可以形成垄断价格;一项专有技术成熟程度和可靠程度越高,其成本愈低,获利空间越大。
    (5)专有技术的开发成本。任何技术开发和积累都要会出成本,并取得相应的补偿。
     一般来说,企业对于不作为商品和资产出售的专有技术无须作过细的价值评估,本文之所以列出影响专有技术价值评估的诸因素,目的是为了加强读者对专有技术价值的认识。


附件:专有技术评估所需资料
http://www.jinglue.cn/uploadfile/2012/0925/20120925065837186.doc
 

发布时间:2012-09-25 18: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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